食品廠污水處理設備

該設備主要用于居住小區(含別墅小區)、賓館、醫院、綜合辦公樓和各類公共建筑的生活污水處理,經該設備處理的出水水質達到規定的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8918- 2002)全套設備均可埋設于地下,并加裝消音裝置,使設備運行時的噪聲小于A聲級50db(分貝) ,符合安靜小區要求,對周圍環境基本上無影響。
該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除臭方式除采用常規高空排氣,另配有土壤脫臭措施。
整個設備處理系統配有全自動電氣控制系統和設備故障報警系統,運行安全可靠,平時無需專人管理,只需適時地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。